鞭虽长,莫乱及!

原创 逸影网  2017-04-23 15:39:48  阅读 8240 次 评论 0 条

又有人被老虎咬死了。

轩然大波。

有人惋惜,有人声讨,只是有人惋惜的是人,有人惋惜的是虎。

作为旁观者,我们内心多多少少都有那么一丝抱怨:你这是干嘛呀?咋能翻越围墙呢?这不是找死吗?

我们心疼他,但是一切都晚了。

美女与老虎

说白了,这就是一起意外身亡事故,意外身亡每天都在发生,什么奇葩的死法都有,为什么很少引发大讨论?

因为,老虎咬人,太稀罕了。

事以稀为贵!

于是,热心的网友在拼命地搜集高清视频,心中抱怨,你们咋不拍得清晰点?都看不清老虎是怎么撕咬的,给拍摄者差评。

前天,刚写了一个观点,就是围观杀猪。

我就随口问了一个问题,若是杀人呢?

你看,老虎吃人时,大家拍的多么的津津有味,连口水都流出来了,舌尖上的中国?生吃活人。

活生生的就是斗兽场。

我们这些不在现场的咋办?

别急,有转播,有解说!

作为看客,我们很容易给自己穿上法袍,自觉不自觉地就扮演着道德法官的角色,你被老虎咬死了,这个事是你不对,你咋能勾引它呢?所以,你活该!

我们内心给他贴了一个标签:活该!

当然,我们也大发感慨:要敬畏规则!

可是,我就纳闷了,从此以后大家就守交通规则了吗?出事故死亡的不比被老虎咬死的多得多?那些车祸身亡的咋没接受我们的道德审判?

他们也是挑战规则者,也是被规则惩罚了,是太多了?我们麻木了?还是我们没觉得违章可以与进虎园相提并论?

死法更优雅?

被车撞死可比被老虎咬死更惨烈,没头的,没腿的……

《圣经》新约里面写到,有一天耶稣和一大群人在街上看见一个妓女,有人想用石头去打她,耶稣说,你们中间谁没有罪的就可以去打她。

一样,我们谁没有挑战过规则,谁就有资格去声讨被老虎咬死的人。

不过新闻对我们是有积极意义的。

这个积极意义不是让我们积极吐槽,而是让我们照镜子,去反思,避免更多的人被老虎咬死,若是没有这两起事故,我们可能也会在野生动物园下车,甚至跟老虎来个亲密互动,我在俄罗斯就抱着老虎照过相,现在想想都后怕~~~

他们给我们做了示范,老虎的屁股摸不得。

这是积极一。

积极二是什么?

就是使我们反思规则与边界,各个领域,各个范畴,我们真的能心存侥幸吗?例如正月初一,路上车子很少,红灯时我们是不是可以横穿马路?

无所谓,反正没车。

有了这次,就有下次。

说个最简单的问题,你想想有多少人开车不系安全带……

这些人,都属于已经翻越围墙的人,只是老虎在打盹,还没发现你,发现你,就把你拖走了。

老虎有多大力气?

老虎叼起一个人,就如同狗叼起一块骨头那么轻松,网上有个视频,印度老虎吃人的,真跟叼个小鸡似的。

若是把我们人类放归自然界,我们能打败什么?狮子?豹子?狼?狗?

只要是食肉的,我们都打败不了。

至于说武松打虎,那都是童话里的故事,老虎灭武松就是瞬间的事,不用老虎,就是斗狗市场上的那些比特,要是想杀武松,也是秒杀,你别看它只是比泰迪大一点,你是不知道它的厉害。

比特能不能打败藏獒?

藏獒?

你的这个问题就有点类似柳海龙能不能打败一个300斤的胖子……

藏獒在狗里属于比较低等的,无论智商还是灵活性还是咬合力,它之所以被炒起来,第一是人们喜欢神化青藏高原。第二是它长的有点狮子样。第三它叫起来声音很浑厚,有野兽的感觉。

至于说藏獒能战胜狼?

笑笑就行了。

狗是家畜,狼是野兽,不是一个量级的,会瞬间被秒杀的,至于说跟狮子叫板,咱能不能别这么天真?

人们,总喜欢编段子,说在南非,若是动物袭击人,工作人员会射杀人,避免受苦……

关键是,还有人信。

只要他还没死,就是一个合法的公民,你射杀他就是杀人,杀人就要偿命,多么简单的道理,想不通?

我们去野生动物园见的老虎、狮子,那都算不上野生。

是笼子大了一点而已。

说白了,还是喂养长大的。

南非的野生动物保护区,那是真正的野生区域,我们日常能见到的动物,多是食草动物,因为食草动物要从早吃到晚,否则吃不饱。

而食肉动物呢?

吃一顿能顶三天,所以它不需要一直在外面打猎。

相反,若是它整天在外面活动,食草动物还敢吃草吗?还敢正常作息吗?

这个道理简单不?

你可以把它们理解为偷猎者,它们是怕见光的,会时刻把自己隐藏起来,所以,你咋可能轻易在野生动物保护区见到狮子呢?

能见到的,多是斑马、长颈鹿。

至少,我没见过狮子。

据老司机介绍,他们见过,但是豹子没见过,因为豹子一般是晚上出来打猎……

真相与想象是不是差距很大?

貌似有人拍到了狮子,是游客拍的吗?貌似那都是伪装车拍的吧?是一些探险家、摄影家拍摄的,有游客的地方,就不会有野生狮子走来走去,你以为那是动物园?

作为一个猎杀者,他们真正的角色是狙击手。

隐藏自己是狙击手的基本素养!

你见哪个狮子大咬大摆地跟斑马玩游戏?

会不会袭击人类?

也有!

说,南非没有发生野生动物伤人,这就如同说我们县没有交通事故一样天真,咋可能呢?常在河边走,哪能不湿鞋?

基于食肉动物的习性,在南非野生动物园里是没有太多禁忌的,可以下车,可以自由活动,只是别太过分就行,例如你光脚下了沼泽地,被鳄鱼抓去了。

野生动物保护区里,斑马与长颈鹿是最多的,很多人没见过斑马,以为斑马就跟马那么大,其实斑马更像驴,个头不大,甚至有些娇小,可能是更便于奔跑与逃生吧,长颈鹿呢?又太高太高,高得你无法形容……

非洲有种动物很可怕,一般都是组团出战,叫:鬣狗。

这玩意非常厉害,喜欢抢食,例如非洲豹刚猎杀了一只羚羊,鬣狗过来叼起就走,豹子一点办法都没有。

咋?难道豹子打不过鬣狗?

对!

这与它们的作战风格有关,鬣狗是团队作战,有点类似狼群,而豹子呢?喜欢速战速决,擅长的是猎杀的过程,至于说保护果实,这个能力就很一般了,跟猫似的,抓老鼠厉害,真遇到来抢老鼠的,它又不厉害了。

非洲有没有老虎?

当然有!

是野生动物保护区买来的,放养,然后呢?

让有钱人猎杀!

它不属于禁止猎杀的范围……

所以,在南非很容易就能买到虎骨、虎皮,南非很多工艺店都卖兽皮,各种各样的,当然以斑马、长颈鹿为主,狮子、豹子也有。

有两种卖法。

一种是卖给你,你自己想办法带回国。

一种是卖给你,你留个地址,给你快递过去,确保一定送到你手上。

两者,价格不同,当然第一种是有风险的,就是被海关查到,会不会查到,也是概率问题,我在北京机场从来没被海关抽到过,在济南被抽到过两次。

但是,这样的东西,咱不能带,而且要声讨,你们咋能猎杀动物呢?它们那么可爱!

长颈鹿

很多人带回来了,可以在百度图片里输入:斑马皮。

你就知道有多少卖家了。

这东西带回国,立刻价格翻番。

斑马皮要来干什么?

做地毯的。

谈到动物保护,很容易就延伸出一个新的话题:边界在哪?

就是,到底怎么算保护,怎么算破坏?

边界到底在哪里?

例如,野生动物园,虽然是比较原始的,但是还是有人为干涉,食草动物繁殖能力强,一不小心就容易种族庞大,草就这么多,羊突然多了,狮子又吃不过来,那咋办?

人类到底要不要干涉?例如合法猎杀?

把一些母斑马猎杀,确保种群数量的动态平衡,不多不少。

当年马云去英国狩猎,被多少人骂?人们的理解很简单,只要是猎杀,不管是出于什么目的,都是残忍的,都是应该声讨的,都是刽子手。

国内有没有狩猎场?

有啊,可可西里就有,针对洋人开放的,当年还引发了大讨论,我们喜欢从道德层面去声讨他们,他们喜欢给我们摆道理,例如在非洲猎杀大象残忍吧?为了象牙杀了一头大象,但是非洲大象真正受冲击的原因是当地人在大量地养牛,牛越来越多,牛把大象的地盘占领了,大象生存不下去了,那你们是不是也在猎杀?大家在消耗牛的时候,把大象挤得一点地方都没有,养牛更残忍,吃牛在某种意义上对野生动物是更大的残忍,栖息地没了。

狡辩吧?

反正,你们就是刽子手!

国内的狩猎场,可以搜索:都兰国际狩猎场。

其实,我们一直都在扮演着刽子手的角色,例如我们打蚊子吧?杀苍蝇吧?吃猪肉吧?

为什么杀他们可以?杀野生动物不可以?只是因为野生动物少?

有时,我就在想,我们爱动物,应该爱到什么程度?到底有没有一个具体的、清晰的边界?

例如,一只狮子正在猎杀斑马,我手里有枪,枪声一响,狮子马上就跑,那么我到底要不要打这一枪呢?只需要朝天来一枪就行。

若是调查网友,大家肯定说,开!

斑马活了,可是狮子饿死了。

就如同动物保护协会的人去救助被虐待的驴子,虽然再也不受马戏团的虐待,可是这个驴子养着也没啥用?最终,杀了,做了阿胶。

那么,我们的保护,到底是爱还是不爱?

是帮了,还是杀了?

五莲,也开了一个狩猎场,费用蛮高的,男人貌似普遍喜欢枪,自然要去打上两发,里面有鸡,有猪,都是很笨很笨的活靶子。

很多人反对这个项目。

理由是太残忍。

可是,我们平时不是也杀猪杀鸡吗?甚至把头都给割下来了,也没觉得残忍?只是觉得挨枪子太残忍?

既然是残忍的项目,为什么还要上呢?

跟都兰国际狩猎场的说法一样?为了更好的保护?毕竟可以创收,有钱了,自然有钱管理,有钱经营。

我有些凌乱。

我去五莲山听大和尚说法,他提到,一山一草一木都有生命,什么是爱?就是发自内心爱每个生命,包括小草。

当天,吃斋饭。

我就在想一个问题,这油菜不也是生命吗?我们吃了它不是有点残忍吗?我能不能去问问师傅这个问题?既然油菜也有生命,我们为什么要吃它?

我仔细想了想,什么都不应该吃。

因为,什么都有生命。

在很长一段时间里,我都有了恍惚感,特别是看到新闻上播放超市镜头时,里面有鱼有肉,还有就是一些烹饪节目,你们咋能这么残忍呢?那都是生命好不好?

我至少有半年没有走出来,就是想不通,爱到底边界在哪里?若是我们不吃牛,不吃猪,它们会不会泛滥?

我们不杀蚊子,不杀老鼠,我们会不会被占领?

我很纠结这些。

到底怎么才是对的呢?

当时,我们一起听法的还有个老师,他是在日照做海鲜的,一家老字号,XX鱼馆,他回去以后就关门了,而且他的生意很不错,有两家店,开发区一家,新市区一家,别人要接手干,他也是拒绝的,理由很简单,这是杀生。

我大姐在果园里还建了一个生态养鸡场,主要是蛋鸡,主要供商场,当时我就在想,你这也是做孽,你想想,你的这些鸡早晚要流通到市场吧?要被杀吧?要被吃到肚子里吧?

这么一想,突然很难过。

就是我无法定位我自己了,到底应该不应该吃饭?应该不应该吃肉?

偶尔,我晒个聚餐的照片。

马上就有读者找我:你咋能吃肉呢?杀生是不对的!你这样是罪孽之举。

于是,我急忙又删了。

我现在看到别人晒这些,我又有了去劝说别人的欲望,不是说我有这个思想境界了,而是我被劝多了,我以为那就是对的。

有时,我在想,突然有一天,国家出台了禁令,禁止一切肉食品流通到市场,不允许养猪,养牛,养鸡,自然也不允许杀猪杀牛杀鸡,杀猪的罪行相当于今天杀大熊猫,死罪。

社会,会不会更有爱一些呢?

我不知道大家能不能理解我说的恍惚感?例如为了正月初二招待我们,我爹杀了一只兔子,杀了一只大公鸡,煮了16只螃蟹,还炒了很多菜……

他是不是一个罪人?

你看,他为了一顿饭,残杀了这么多。

罪人!

可是,饭桌上,我又觉得蛮好吃的。

我都觉得我快走火入魔了。

我一直希望有人能帮我解开这个心结。找牛哥?牛哥是标准的大口吃肉大碗喝酒型的,找他不行。

我找了师太,就是那个很有才的大姐,突然出家了,老公孩子都很支持她,离婚、皈依,一切都是那么自然,你看,人家这才是大爱。

有时我在想,啥时我媳妇也出家?

我也手舞足蹈地去送她!

大姐有个闺蜜,这个闺蜜跟我讲,师太不是你想象的师太,其实她也很贪婪,你跟她打打交道就知道了,只要涉及到了钱……

哈,我心想,你一个俗人咋懂她的大智慧呢?人家放弃了一切世故的追求,选择了削发为尼,是真的理了光头,平时连大宝也不用了,她已经不在意这些了。

跟她聊天,我总是特别的虔诚,毕竟人家是高咱一等的,近佛之人。

我就谈了我的纠结。

她谈了三点:尊重、有爱、糊涂。

尊重是什么?就是尊重当下的一切,包括别人杀生、吃肉,甚至国家鼓励养猪养牛,都要尊重,不要试图去改变这一切,那是不现实的,自古到今,佛都在,屠夫也在,未来也是,佛在,屠夫在。

你非要螳臂当车,疼的是你自己!

有爱是什么?

就是你爱万物生灵,一草一木,一猪一狗,什么都爱,羚羊被狮子猎杀了,你心疼羚羊,这是你的慈悲心肠,狮子饿死了,你心疼狮子,这也是你的慈悲,就是你的内心是柔弱的,有爱的。

这个爱是高于他们彼此关系的,不是说因为狮子吃羚羊就爱羚羊不爱狮子。

糊涂是什么?

就是别想的太清楚,你非试图把这一切都理顺,那只能是抽刀断水水更流,就陷入了打猎是保护还是破坏野生动物的争论之中,循环,无解。

都有道理,都没道理!

这片草地,只能容纳100只羊,如今狼被我们赶跑了,羊我们又不舍得吃,羊群越来越庞大,最终,它们将无草可吃,都饿死。

那么,我们是通过猎枪帮他们优化种群呢?还是任其集体灭亡?

纠结吧?!

师太总让我有醍醐灌顶的感觉,我去西安找过她两次,也在当地听到了一些风言风语,例如她有男朋友之类的。

我觉得无所谓,随风去吧,她终究还是个人,不能按照神的标准来要求她。

我唯一接受不了的,就是她竟然也吃海鲜……

什么叫期望?

就是我做不到的事,我要求你必须做到,而且无论你做的再好,我也能挑出毛病来。

有些时候,我们争论,争吵,甚至相互漫骂,根源不是法律问题,而是道德问题。

吵架,七品芝麻官

道德问题的根本是什么?

我们的边界不同。

例如,我认为只要吃肉就是败类,你认为猎杀野生动物才是败类,他认为自己的肉联厂为社会做出了巨大的贡献。

谁对?谁错?

若是卡卡法律,貌似都合理,法律没说不允许杀猪,也没说完全拒绝猎杀野生动物,否则也就不会有猎场的出现……

想明白了这些,也就多了一份包容,不是说他是个冷血的人,而是说他的道德边界与我们的不同。

可以说,我们一切争吵,都是由边界引起的。

例如,在巴黎,你喜欢我,我喜欢你,咱俩接着就接吻了,路边经常能遇到接吻的,我顺河而下,见了不下10对正在接吻的,有年轻的,有年老的,就是这么浪漫,你喜欢我,我喜欢你,为什么不能抱在一起呢?

想那么多干嘛,来吧,宝贝!

包括大家普遍认为很美好、很浪漫的《泰坦尼克号》,那不也是一场偷情吗?

这是他们的边界。

在阿拉伯国家,一个男人领着四个老婆逛街是很常见的,几个老婆有说有笑,我在迪拜购物中心遇到过N个类似的场景,你就觉得,原来道德是有边界的,这个边界的形成与地域有关,与时代有关,与家庭背景有关。

什么小三小四,人家压根就没这个概念。

我有老婆了,但是我再娶你,又有什么不合适呢?

在国内?

原配骑在小三身上,把衣服给撕烂,脸打得啪啪的,大家齐心叫:好!打的好!

这是我们的道德边界,出轨?小三?情人?

打死你们这对狗男女!

曾经有人写过一篇文章,就是走过很多国家以后,有什么变化,其中有一句是这么写的,没有绝对正确的政治形态或道德准则,要允许生态多样化的存在,慢慢也就变得包容了。

不是嘴上的包容,是发自内心的包容!

在我们国家,我们最喜欢谈道德,喜欢谈道德是有两个原因:

第一、道德会使我们快速占领高地,产生优越感,例如我们打小偷,我们比他优秀,打他不是应该的吗?

第二、法制不健全。

例如,过去断案是由县令来断的。

县令就按照法律来断吗?

不是,更多的是靠道德,靠直觉!

例如有个成语叫:约法三章。

原话是这样的:与父老约,法三章耳;杀人者死,伤人及盗抵罪。

这是刘邦说的。

相当于刘邦设立了《宪法》,但是这个宪法太简陋,只有杀人、伤人、盗窃,可是我现在遇到了一个问题,就是我邻居把房子盖到了我家的地基上了,应该怎么解决?

法律没有呀,那只能靠道德。

县令给判了。

为什么我们这么热衷于判案,渊源就在这里,我们遇到事,第一想到的不是法律,而是道德,中国是农耕文化,过去管理农村的主要是宗法,也就是家族,你看《白鹿原》,一切都靠族长来处治。

偷情了就打。

法律不健全……

那到底是应该用道德来维系社会秩序好呢,还是用法律来维系好呢?这个曾经有过大讨论,这两年基调已经很明确了,提出了:法治社会。

法治社会代替的是人治。

人治其实就是试图用道德来治,但是每个人的边界不同,为什么很容易出现群体事件?例如谁发了个言论,污蔑我们的偶像了,我们立刻就去他单位闹,最终他被单位开除了。

不是说好的法治吗?

是说,未来!

以前,村里来了小偷,一旦抓到,接着就绑到电线杆上,村民是真的往死里打,一人拽着胳膊,一人拿着磨棍使劲砸上去,胳膊接着就断了,然后再打腿。

是真的这么干。

派出所来了,也是先打一顿,谁让你是小偷呢?

被打的也不敢多说什么,谁让咱是小偷呢?农村解决问题的方式非常简单,就是你打了我,我要打回来。

所以,法制问题的根本,还是要先解决道德边界问题。

就是道德到底是个什么东西?是不是可以作为准则来声讨、惩罚别人?还是只是个人内心的一种感觉?我们的边界是不是也是别人的边界?例如我们不吃狗肉是不是也不允许别人吃狗肉?我们的边界是不是可以成为我们高速拦车的准则?

想起了马老师的那句话:允许别人跟自己不一样。

那世界不是乱了套吗?

别急,有立法!

当立法足够细的时候,游戏就越来越公平了,越来越有意思了,道德也应该退出它的宪法职能。

例如,最初马路上是没有红绿灯的。

大家相互礼让,倒也通畅。

可是,车子越来越多,于是就出现了红绿灯,光有红绿灯还不行,还要相应的规则,于是越来越细化。

谈这些有意义吗?

没意义!

但是,反过来讲,中国的公司,无论是大是小,其实都在实行宗法式管理,就是试图让大家自觉,不喜欢制定规则,倒喜欢道德约束,动不动就上升到人品攻击,总而言之,这个人不行!

道德会逐步退出规则舞台,取代它的是:爱+法律!

例如,你不抚养孩子。

在中国是道德问题,在美国是法律问题,我们可以说美国人冷血,但是法律比道德更有制约力。

关于道德与法律,看似离每个人都很遥远。

其实,与我们息息相关,在一个国家里,我们属于子民,在一个公司里,我们属于国王,我们是用道德来约束大家,还是用规则来结束大家?是不是有了规则就没了温暖?规则之中是不是可以有爱呢?

使我想起了一家互联网公司,一直都在学谷歌文化,在那里工作不像工作,反而像旅行,每天午饭后都有分享会,大家坐在一起讲故事,每天都如此,有说有笑,彼此之间也没有职称上的称呼,全是喊老师。

有爱,有道德,全是靠自觉。

最终,公司还是倒闭了。

使我心痛了很久很久……

这也是我这个春节在思考的事,就是我们的道德之鞭是不是有点长?管的太多了?

鞭虽长,莫乱及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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